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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公司法人需要承擔哪些責任?真實案例告訴你潛在風險

作者:小編 發布時間:2025-05-30 01:11:46 點擊量:12

王先生在北京經營一家小型餐飲店,生意紅火后決定注冊公司擴大規模。由于對法律知識了解不多,他輕信朋友建議,讓一位遠房親戚擔任公司法人代表。起初一切順利,但兩年后公司因經營不善拖欠供應商貨款,這位親戚法人突然失聯。王先生這才發現,自己作為實際控制人雖然躲過了法律追責,但那位掛名法人卻因公司債務問題被列入失信名單,連高鐵飛機都無法乘坐。

法人不是"掛名",法律責任跑不掉

很多人誤以為法人只是個形式,像王先生親戚這樣幫人掛名還能賺點好處費。實際上公司出現債務糾紛時,法院第一個找的就是法人代表。去年北京朝陽區就有類似案例,某科技公司倒閉后,90后掛名法人被判決承擔300萬債務,只因注冊時簽過一摞自己都沒看過的文件。

連帶責任比想象中更嚴重

做餐飲的李女士深有體會。她讓店長當法人,結果店員操作失誤引發火災。雖然事故與法人無關,但作為公司第一責任人,店長不僅要配合調查,還被要求墊付傷員醫藥費。直到李女士出面說明實際經營情況,這位倒霉的店長才擺脫困境,但三個月的訴訟期已經嚴重影響正常生活。

征信污點影響長遠

張工程師幫同學公司當法人,同學承諾只是走個形式。后來公司偷稅被查,盡管張工從未參與經營,但征信報告上永遠留下了不良記錄。現在他想貸款買房,銀行看到曾經的"黑歷史"直接拒貸,連孩子國際學校的入學擔保都受影響。這些隱性代價,往往在出事前根本想不到。

實際控制人≠免責金牌

有些老板覺得讓員工當法人就能高枕無憂。去年北京通州區法院判例給這種想法潑了冷水:某教育機構實際控制人指使法人虛報數據,最終兩人雙雙獲刑。法官特別指出,經營決策者即便不掛名,只要存在主觀故意,照樣要承擔刑事責任。

變更法人沒那么簡單

劉先生想收回給前合伙人的法人身份,卻發現對方早已把股權質押給小額貸款公司。想要變更必須先還清200萬借款,否則連營業執照補辦都受限。工商登記顯示他是大股東,但銀行賬戶、公章全在對方手里,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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