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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典案例

某企業因銷售侵權商品被處罰

作者:小編 發布時間:2024-11-20 14:22:10 點擊量:201

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,李振東,作為某企業的負責人,收到了一份來自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處罰決定書,這讓他的心情一下子跌入了谷底。

案例回顧:

據了解,該企業在2024年6月29日從一家名為鑫淼日化的供應商那里購進了10瓶“大寶SOD蜜”。這些產品的凈含量為90毫升,批號為B240108H。企業以每瓶14元的價格進行銷售,并很快售出了3瓶。然而,經商標權利人鑒定,這些“大寶SOD蜜”均為侵權商品。

違法事實:

該企業銷售侵權商品的行為被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。經查實,該企業的違法所得共計42元,貨值金額共計140元。雖然違法經營額不高,但這一行為已經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的相關規定。

處罰決定: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,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企業作出了處罰決定:罰款70元,并沒收剩余的非法財物。

企業反思:

面對這一處罰,李振東深感懊悔。他表示,企業在采購商品時未能嚴格把關,導致了這次侵權事件的發生。今后,企業將加強供應鏈管理,確保所售商品均為正品。

引出的問題:

此案例引發了我們對商標侵權問題的關注。商標是企業的重要資產,也是消費者識別商品來源的重要依據。然而,市場上仍存在不少侵權商品,給企業和消費者帶來了損失。如何加強商標保護,維護市場秩序,成為了我們亟待解決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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