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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法人個人債務與公司債務的區別及處理方法

作者:小編 發布時間:2025-06-16 01:45:52 點擊量:36

上周和老同學李明吃飯,他愁眉苦臉地跟我說起最近的煩心事。李明去年創業開了家小公司,最近因為個人原因欠了20萬外債。債主天天追著他要錢,還威脅說要查封他的公司。李明很困惑:"我個人的債務,跟公司有什么關系嗎?"

法人≠個人

李明的困惑其實很常見。很多人以為公司法人就是老板本人,其實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。法人是法律上擬制的"人",而法人代表只是代表公司行使權利的自然人。就像李明的公司是獨立的法律主體,和他個人是分開的。

個人債務不會連累公司

正常情況下,債權人只能追討李明個人的財產,不能直接要求用公司財產來償還。公司賬戶里的錢、辦公設備等都屬于公司財產,除非李明用公司名義做了擔保,否則這些都不能用來償還他的個人債務。

特殊情況要注意

但有一種情況例外,就是"人格混同"。如果李明把公司賬戶當私人錢包用,公私不分,法院可能認定公司和法人是一體的。這時候債權人就可以要求用公司財產還債了。所以創業老板們一定要把公司和個人的財務分開管理。

公司債務法人要負責嗎

反過來,如果是公司欠債,法人代表要不要用個人財產償還呢?一般來說不用,除非法人做了個人擔保。但有些特殊行業,比如會計師事務所,合伙人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。

如何保護公司財產

建議創業老板們做到三點:一是開立獨立對公賬戶,二是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,三是重大合同要經過股東會決議。這樣既能保護公司,也能保護自己。

聽完我的解釋,李明恍然大悟:"原來我一直把公司和個人的事混為一談了,回去得趕緊把賬目理清楚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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