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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法人一定是股東嗎?一個真實案例告訴你答案

作者:小編 發布時間:2025-05-31 02:34:32 點擊量:86

在北京朝陽區,有一家剛成立不久的科技公司,創始人小李和小王合伙創業。公司注冊時,小李被推選為法定代表人,但他只持有公司30%的股份,而小王持有70%。后來公司經營出現問題,債權人要求小李承擔連帶責任,小李這才意識到:原來法人不一定是大股東,但責任卻可能更重。

法人和股東的區別

法人是公司的代表,對外行使公司權利;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,享有收益權。就像案例中的小李,雖然是法人,但股份比小王少。法人可以由股東擔任,也可以聘請職業經理人擔任,關鍵看公司章程如何規定。

法人要承擔什么責任

當公司出現債務糾紛時,法人往往首當其沖。小李的公司虧損后,法院執行時發現公司賬戶沒錢,就直接凍結了小李的個人賬戶。這是因為法人需要對公司的合法經營負責,如果公司有違法行為,法人可能要承擔行政甚至刑事責任。

股東的權利和義務

股東的權利主要體現在分紅和決策上。案例中的小王持股70%,在公司重大決策時擁有絕對話語權。但股東的責任是有限的,一般以出資額為限。這也是為什么很多創業者選擇有限責任公司形式,可以規避無限責任風險。

如何選擇合適的法人

選擇法人要考慮三個因素:一是信任度,法人要能忠實執行股東決議;二是風險承擔能力,法人要有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;三是便利性,最好選擇常駐公司所在地的人員。小李后來才明白,當初讓持股更多的小王當法人可能更合適。

變更法人的注意事項

公司經營過程中可以變更法人,但需要股東會決議,并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。變更時要特別注意:新法人要簽署承諾書,明確知曉權利義務;要辦理銀行賬戶、公章等變更手續;還要通知客戶、供應商等業務伙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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