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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表一定是公司最大股東嗎?閨蜜創業踩坑記

作者:小編 發布時間:2025-06-17 01:40:21 點擊量:93

上周閨蜜小美紅著眼睛來找我,說她剛注冊的奶茶店被供應商催款,對方堅持要“公司說話算數的人”簽字。她委屈地嘟囔:“明明我出了80%的錢,怎么連合同都簽不了?”原來,小美拉同學老王合伙時,覺得他社會經驗豐富,就讓老王當了法人代表。結果現在公司銀行賬戶、對外文件全都需要老王配合,兩人卻因分紅問題鬧僵了。

法人代表≠錢包最鼓的人

很多人和小美一樣,誤以為誰出資多誰就該當法人。實際上法人代表只是公司的“代言人”,就像班級里的發言代表,未必是零花錢最多的那個。公司法允許股東們自由推選法人,可以是占股1%的小股東,甚至是完全沒股份的職業經理人。

當法人有什么特權?

老王當上法人后,確實握著小美不知道的“鑰匙”。比如只有他能用公司名義簽租賃合同,疫情期間申請補貼也得他出面。有次門店被投訴,衛生局直接把電話打給了老王,小美這個實際控制人反而成了“局外人”。

怎么避免閨蜜同款煩惱?

現在小美學聰明了,他們重新簽了協議:老王仍當法人,但超過5萬的支出必須雙股東簽字。還在章程里加了“法人變更條款”,約定如果老王三個月不配合工作,小美有權召開股東會換人。就像給門鎖加了備用鑰匙,既給信任留空間,也不讓自己被動。

警惕這些法人陷阱

去年樓下面館就吃過虧。老板讓會計當法人,結果人家離職時故意不配合注銷,導致拖欠的社保一直滾雪球?,F在工商系統都聯網了,法人失聯可能連高鐵票都買不了。所以找法人得像找結婚對象,光看能力不行,還得考察人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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